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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陈俊英 马骏)7月1日,唐河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局全体警力,攻坚克难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房屋搬迁案件,使这起长达3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被判返还房产却拒不履行义务
3年前,牛某诉郭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唐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郭某返还原告牛某房产。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郭某拒不搬出涉案房屋,为能和谐执行,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做郭某的思想工作,数十次通知郭某到法院或亲赴郭某家中明法析理,力促其自觉搬出。由于郭某不听任何劝解,态度也由开始时的消极应付变为避而不见,拒不配合干警工作,而且郭某自恃年纪大、亲属多,拒绝搬出,且扬言法院来多少人也执行不了。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唐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郭某强制搬迁,召开专门会议,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确定详细的执行方案。
◆法院强制执行维护当事人权益
7月1日,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16人,到唐河县湖阳镇对涉案房产实施强制搬迁。搬迁中,被执行人郭某及其亲属情绪非常激动,仗着自己年纪大,拒不配合执行,并抗拒执行。为了防止事态恶化,现场指挥员果断下令将被执行人郭某及其妻强制带离现场。
随后,执行干警在县公证处的公证下,将房屋内所有财产逐一清点,制作详尽物品清单,并对整个搬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日15时40分,干警们经过6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将房内全部物品整理装车运送至事先准备好的地点妥善保管,并告知郭某领取,房屋也顺利交付给牛某。执行结束后,由于郭某承认错误,法院决定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至此,一起历时3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