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男子帮他人买毒品 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6-07-07 09:11:3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为他人买卖毒品时牵线搭桥,运送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10月,王某甲帮助王某乙从张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处购买200元冰毒,并将冰毒交给王某乙。2015年11月,王某乙再次联系王某甲购买冰毒。王某甲从张某处购买的毒品送给王某乙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在其身上发现疑似冰毒白色晶体0.6克。经鉴定,从王某甲处查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明知是毒品而伙同他人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7月6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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