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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 静)内乡男子程某,在认识女子肖某后,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骗走肖母109.9万元。7月5日,内乡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11月底,经人介绍,程某认识了肖某,并与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随后,他来到肖某家里,认识了肖某的母亲。茶余饭后,在与肖母闲聊时,程某自称是郑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能够替肖母买到便宜的房子。随后,他网购了假公章,伪造房产公司的收据,先后骗取肖母109.9万元。案发后,程某退回肖母72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受到惩罚。为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遂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程某作出上述判决。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