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用信用卡套现10万元 俩男子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6-07-08 09:42:5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屈熙尧)内乡一男子帮助他人办理透支信用卡且索要手续费,并隐瞒银行催款的通知。7月4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各判处被告人马某、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3月,马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找到邵某,邵某称可以帮助马某办理一张10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但需要支付报酬。马某答应了邵某的要求,办理完信用卡后,两人将10万元套现后瓜分。事后,邵某故意向马某隐瞒银行要求还款的消息。截至案发,马某拖欠银行本息达146097.93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邵某拒不偿还银行借款,其行为已超过3个月,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7月1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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