甥借舅钱舅不还 悉心调解泯恩怨

  发布时间:2009-09-09 09:01:40


97,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甥舅借贷案件,当庭舅舅代林先偿还外甥宋立果现金4万元,剩余2万定于919偿还。

案情:2007417日,代林先为作生意向宋立果借现金6万元,并出具凭条一份,内容为:“今借立果款(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2007417日,代林先”。后代林先先得了脑溢血,宋立果怕舅舅病逝,要不来钱,经多次索要,未果。遂引起诉讼。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舅舅不还钱并非因为没钱,而是心寒外甥不顾亲情,在其得病时雪上加霜,才负气不还,遂给被告辩法析理,指出不还后果,又给原告作工作,让其给舅舅赔情。经过多次往返,此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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