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开怄气车 痛失爱子

发布时间:2016-07-11 09:44:5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马志全 张宇)因受到处罚,父亲开怄气车致翻车,同车的儿子丧命。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2016年4月26日傍晚,山西省的李某与儿子驾驶重型货车从运城市盐湖区出发,准备到江西省南昌市送货,一路上父子二人轮流驾驶。次日凌晨4时许,李某驾驶车辆沿312国道自西向东行至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河东组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路外,造成儿子当场死亡,车辆及所载货物、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

    据李某交代,当天夜里,车辆行驶途中,因违反禁行标志,被罚500元。受罚后,他情绪低落,在312国道上与儿子换乘行驶大约20公里,怄气开车感到眼前一黑,下意识地猛踩刹车,致使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7月11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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