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督办会

  发布时间:2016-07-12 09:11:58



    7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督办会,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审监庭、法技处的主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新华庭长传达了省法院对全省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情况通报,并通报了全市法院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其次,全市各基层法院的院长对本院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现有未收监执行罪犯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逐案报告,并汇报了本院收监执行的工作进度以及收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为彻底摸清全市大排查大整改的应收监执行罪犯人数,中院还要求本院各刑庭及各基层法院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本庭或本院无隐瞒或拖延不报的罪犯,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在会上对全市继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行了工作安排。他指出,第一,要高度重视,各基层法院院长对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要摸清底数,全市法院在会后一定要对应收监未收监执行的罪犯再仔细排查一遍,力争一个不漏,全部纳入排查视线。第三,要分类处理。对排查出的脱逃罪犯要全部上网追逃;对因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要及时办理,符合条件的,要落实刑罚人道主义,依法依规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切实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权;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监外执行;对看守所和监狱拒收罪犯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并及时进行跟踪,不能脱管漏管。第四,要限期完成。在本月底之前,该上网追逃的要全部上网追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第五,要防止新增。各基层法院刑庭对可能判实刑的案件要人随案走,随案在押,杜绝新增脱逃的罪犯。

    会议最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对参会的同志提出了两点希望。第一,希望大家要严格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去做,不要讲客观,不要讲条件。对应收监未收监执行罪犯的收监执行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排查一定要仔细,属于法院内部的工作一定要及时办理,属于外部的问题要加大与同级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的沟通协调,在协调过程中要全程留痕,争取尽快完成省法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第二,要关注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背后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要深挖细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到底有没有人在背后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如果有问题一定要主动、尽早的去纠正,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 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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