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转账出错 买卖双方翻脸

发布时间:2016-07-12 09:19:4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张冬梅)两人做买卖发生业务往来,一方向另一方多打货款5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常某返还原告李某钱款5万元。

    李某与常某之间曾因买卖花生米有业务往来。李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常某指定的账号打货款。2015年7月,常某发现李某向其卡上多打了5万元,便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出具其没有多打款的证明,李某没有多想便出具了证明。后经李某核算,发现多给常某打款5万元。几日后,李某找到常某,将其出具的证明原件收回,多次催要多付的货款无果只好诉至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依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7月12日《南都晨报》C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