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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姚义涛)西峡县人民法院是全国50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去年以来,该院探索建立了选任、参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坚持按照新机制选任陪审员,适用新机制审理案件,陪审员履职积极性、陪审案件质效和陪审社会效果等都有了明显提升。中央电视台、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对西峡“不重学历重阅历”等做法表示赞赏。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选任工作方案》。
深入宣传发动,完善基层基础。召开县乡村三级改革动员会议,县委政法委牵头开辟改革宣传平台,依托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政务网站等媒体平台,以可视化的方式全方位介绍改革的内容和成果,真正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面向群众、深入群众。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多、城区人口流动大等特点,探索以选民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对符合条件的26000名选民建立候选人电子信息库。优化结构。按照《西峡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两抽选、两审核”工作规程》,实现人民陪审员“均衡分布”、“就近参审”。目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00名,其中普通群众比例占到80%以上,增强了广泛性和代表性。
规范程序实施,建立长效机制。随机抽选,均衡参审。开发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抽选工作由系统自动随机产生,管理系统设置参审数量上限,杜绝“陪审专业户”。规范庭审,鼓励发问。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全面展示、充分质证,审判长逐人提醒陪审员大胆提问,廓清事实疑点,有效避免“陪而不审”的现象。分类评议,科学指引。坚持一般陪审员案件集中评议,大陪审案件分组评议模式,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共同对事实认定问题进行表决,有效避免“审而不议”的现象。
试点推行以来,实现了“三个明显提升”:陪审积极性明显提升。庭审中,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多于法官人数,有发言氛围,让人民陪审员感到是“陪审”而不是“陪衬”,激发了积极性。陪审案件质量明显提升。试点以来审理案件176起,其中,适用“3名法官+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的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31起,无一信访案件发生。陪审效果明显提升。合议庭中的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产生,对庭审程序的规范、对庭审中心主义的突出形成了机制倒逼,最后的裁判经过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的充分讨论认定,制作出的裁判文书也更接地气,提高了裁判文书的社会认同度。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