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获赞

发布时间:2016-07-18 08:20:35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远景)7月14日,方城县博望镇居民卢松坡的家人把上书“廉明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并说道:“感谢法院快速执行了我这个案件,真是太感谢了!”

    2014年1月,博望镇居民卢松坡在该镇某工地上干活时,不慎受伤,造成颈椎骨折、颈髓损伤致高位截瘫等多发受伤,花费医疗费用50万余元。因梁某等6人系该处工程的承办方,方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梁某等6人应赔偿部分费用。

    判决生效后,6名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6名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脱,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秦向阳等人耐心地向几人释法明理,7月12,成功使6名被执行人将应该履行的赔偿款项全部履行。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07月18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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