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老太不守法,非法种植毒品被惩罚,被告人罗娟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9月9日,被新野县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罗娟,现年81岁,系新野县施庵镇王茨园村人,2008年冬至2009年3月,被告人在新野县施庵镇王茨园村自家门前的菜园内,分两次撒种罂粟种子,共长成罂粟成品4株,幼苗1742株。
经新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娟非法种植罂粟1766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据有从轻情节。据此,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