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案款及财务管理工作,8月1日上午,南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案款及财务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中院分管执行、行装工作的领导,执行局、行政装备处全体人员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法院相关领导和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丁建民传达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他指出要开展好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强化监督和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委会委员宋长青,就公务卡报销管理、诉讼费退费管理、执行款物管理补充规定做相关说明,他指出8月份中旬将开展专项排查,就各单位预算、决算情况,执行款管理使用,诉讼费收缴,罚没款使用,公务报销和公务卡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鹏在讲话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集中精力做好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不能马虎、不敢马虎、不可马虎。中院要带头做好这项工作,给各基层法院树立好的表率,各基层法院也要周密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二要严肃纪律,公私分明,“案款姓案,不能乱收;公款姓公,不能乱用”。与案件有关的各项款物的收取都有严格规定,不能自立名目乱收,不可自设标准乱收,要严格遵守法院的各项收费管理标准。三要加强协调配合,有全局意识,出现问题不能推诿扯皮,各基层法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要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希望大家全力以赴把执行案款清理这项工作完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