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一块菜地 闹场官司

发布时间:2016-08-04 10:08:4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互为邻居的两人却因一块菜地打了起来。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王某与张某是邻居,2015年的一天,王某发现邻居张某在他爷爷的坟地边开起了菜园子,并修建了厕所,心中耿耿于怀。2015年5月25日晚,王某拿铁锨铲张某种的蔬菜时,被张某看到,双方引发激烈冲突。厮打中,王某手持铁锨将张某右脚打伤。经鉴定,张某右足跟腱断裂,系轻伤二级。2015年12月17日,王某和张某达成赔偿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8000元,张某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经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08月04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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