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伪造房产证去抵押 诈骗14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6-08-10 08:34:04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照军)做生意失败后,一心想东山再起,可没资金怎么办?在利益的驱使下,王某冒险伪造房产证作抵押,诈骗14万元。近日,卧龙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张某损失14万元。  2014年9月5日,王某在做生意失败后,利用街头小广告找到了张某,谎称自己做生意急需借款20万元。张某要求王某必须有财产抵押,王某即伪造了一处城中村改造安置意向书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向张某抵押,从而骗取了张某的信任。张某在扣除手续费和利息等费用后通过网银转账给王某14万元,期限3个月。贷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钱款,王某至今未还。在联系不到王某后,张某就拿着王某抵押的安置协议到房管局和社区落实房子的时候,发现安置协议是假的,随即报了警。案发后,赃款已被王某挥霍。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年6月19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④2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08月10日《南阳晚报》W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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