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阳网
本报记者 张罡
通 讯 员 顾东升 程远景
8月8日上午,方城县法院院内欢声笑语,来自该县博望镇李庄村农民工卢松坡的家人把上书“廉明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中,并激动地说:“感谢法院快速执行了我们农民工的案件,真是太感谢了……”
2014年1月17日,博望镇李庄村农民卢松坡在该镇许庄村某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二楼平台摔至一楼,造成颈椎等多处受伤、高位截瘫,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共花费医疗费用54万余元,另需后续医疗费用1.4万元。因被告梁某等人系该处工程的合作开发人,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存在选任不当的过错。经法院判决,被告梁某、武某、郭某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9万余元,被告苏某、刘某、高某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7万余元,6人共计赔偿3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上述6名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于2016年5月10日向方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指派精干力量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此案提速进行执行。执行干警韩新辉、秦向阳等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头顶烈日、冒着酷暑,不辞劳苦深入申请人和6名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要求6名被执行人尽快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完成给付义务,可6名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不断推托,摆出各自的困难,不想履行义务。
对此,执行干警秦向阳等人通过不懈的努力坚持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终于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在申请人主动做出让步的基础上,6月17日,被执行人梁某、郭某二人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相应义务。工作取得进展后,执行干警秦向阳等人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余当事人尽快履行,通过逐个击破的工作策略,被执行人高某、刘某也于7月1日到法院以现金形式履行了全部义务。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武某、苏某二人,本来试图以没有经济能力、身体有病等理由搪塞应付,拖延履行,但细心的执行干警秦向阳通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在向二被执行人再次明确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后,二被执行人遂于7月12日也将应该履行的赔偿款项全部履行。至此,该起农民工受到伤害后的维权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受伤致残后给生活造成的困境得以缓解,申请人手捧着应得的赔偿款激动万分,对执行干警充满了感激之情,一再感谢执行干警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空,并专门制作了锦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遂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