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 76 岁老母状告子女索要赡养费 儿大不养娘 法官上门调解

发布时间:2016-08-18 09:35:5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赵晖 白丞博 赵会平)因赡养问题,年逾七十的母亲与子女闹上法庭。8月17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法庭的法官们来到该镇屯头村,在一户农家小院门前支起简易法庭,对这起赡养纠纷案进行现场审判。

    王老太太今年76岁了,是新野县溧河铺镇村民,有3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老伴17年前去世后,她一直独居生活,现年岁已高,多种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前段时间因为老太太生病住院的医药费及老人以后的生活安排等问题,子女5人发生矛盾。王老太太说,3个儿子对其不管不问,现一直居住在女儿家中,由两个女儿照顾,经村民及亲戚朋友调解无果,王老太太无奈之下将3个儿子起诉至法庭。

    法庭上,王老太太要求3个儿子以后每月支付自己400元赡养费,医药费由3人平均分担,百年之后的丧葬费也由3个儿子平均分担。大儿子辩称,母亲说自己不赡养的情况不属实,自己只是最近一次母亲住院没有支付医疗费。

    溧河铺法庭的法官接到案件的起诉状后,立即与老人的子女们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法庭上,王老太太表示自己独居生活惯了,今后谁家也不住,自己住养老院,费用由5个子女轮流承担。大儿子表示自己因经济困难拿不出母亲去养老院的钱,愿意把母亲接到家里住。一时间,协调陷入僵局。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5个子女轮流照顾赡养老人两个月,王老太太可选择住在子女家中或住在养老院,如果住在养老院,子女则每月支付费用700元。若生病住院则由子女垫支医疗费并照顾生活起居,待其出院后凭医疗费票据由子女共同负担。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08月18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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