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康德
如果法律是一架天平,称量着人世间的道德、良知、公平与正义,那么,法官就是砝码,显示着这架天平的平衡、倾斜、庄严与卑鄙。朗朗乾坤,为了扬天道灭恶语,人们选择了健全和依靠法律,劣劣行迹,为了改天道谋私利,人们学会了利用与扭曲法律。而人世间的脊梁,巍然擎天而立,因为那是法官宁可粉碎也要撑起的一片天地。
法官是威严的而神圣的。他是公平的使者,是正义的守护神,毕生殚精竭虑,捍卫着永不倾斜的天平。在你的面前,我们不仅看到正义的张扬,在你面前,我们更了目睹罪恶的下场。他气宇轩昂,洞察秋毫,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赤诚肝胆,感动着天地间每一个活泼跳动的生命。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当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后者不过弄脏了水,而前者却败坏了水源。”因此,法官是神圣而责任重大的。他伸张的必定是正义,他倡导的必须是公平。
法官又是善良而平凡的。他如一个慈眉善目的白发老人,一手拿着法典,一手用最原始的善良和最质朴的世理,熨帖着人间每一个人的疾苦和冤屈。他必定是宽厚仁慈的,不仅之于对善良者的仁爱与保护,更之于对罪恶人的挽救和教诲。他不是追求惩罚,而是向往和睦。他更不是希望用一个人的生命来补偿另一个,而是期盼不要再有人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如果让他选择,他宁可选择在某一天溘然长逝在世间,因为那时的世间必定是安宁与公平大行其道、公序良俗诸人传颂的一天。而那时,他已可以功德圆满。
英国丁尼生说,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法律的尊严,尽管有百转千徊,最后还是要通过法官来阐释。公断情理,奉法为怀。奉法为怀,是将法律时刻装在心里,将法律奉为自己的上帝。生活是斑驳而多彩的,情理交融,法情冲突,亘古困扰着世人。法官要秉公断曲直,慧眼识纷端,靠的是洞察社会现实、参透人情世故的能力。靠的是行审慎,自处慎独的操守,甘于寂寞,不奢繁华。
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一个优秀的法官应是一个历史学家,他能够倾听时代的声音,感受时代的变迁,把握时代的脉搏,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我们的法官要通过中立的裁决、公正的审判,使纠纷得到解决,使积怨得以释放,使社会得以改良。公正的司法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和安全,使“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能够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
大学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法官的判词,出自美国著名的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原话是这样的,“我们的星条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它曾经飘扬在在大洋彼岸的战场上,飘扬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顶上和月球的表面上,曾经飘扬在国会山上、联邦大楼和我们在座的最高法院的门前。它,我们的星条旗。曾飘扬在大洋彼岸战士们的心中,过去乃至现在也正飘扬在我们每一位国民的心中。但是本案迫使我门承认:国旗作为我们信念的代价,一项痛苦而又基本的事实是:星条旗保护那些焚烧它的人。”
在这里,我所想到的是法官也是如此,他用自己的生命,点燃了世间的正义之火,温暖寒冷中的人心生温暖,灼痛不自省的人悬崖勒马,引导迷途中的人重回正道,他投身其中,化为一个又一个普通却又耀眼的火光,四处奔走,以燎原之势焚烧罪恶和黑暗,因为之后必定在灰烬的养育下开出崭新的、蓬勃的、破土而出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