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罡 实习生赵磐)8月17日上午,新野县法院溧河铺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们直接把开庭地点设在溧河铺镇屯头村苞谷地旁的一处空场上,引来附近众多村民前来旁听。
原告王老太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三子两女现均已成家。王老太现年岁已高,多疾缠身,生活不能自理,由两个女儿照顾。“三次住院给他们打电话,都说忙哩很,来不了。”因对三个儿子平时的表现不满,特别在患病住院期间,三子无一人前去看望,更别说承担医疗费用了,经村组和亲朋多次劝解无果的情况下,王老太将子女诉至法庭。
溧河铺法庭的法官们一接到起诉状,就立即着手与老人的子女们联系,积极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由于无法庭前调解,为了方便老人参加诉讼,最终法官决定把庭审现场搬到老人的居住地。
庭审中,通过双方举证、法庭辩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了老人的家庭亲情,法官们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原本尖锐的矛盾逐渐缓和下来,并达成了赡养协议:由于小儿子常年外出务工联系不上,老人保留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的权利外,其他四个子女每两个月轮流照顾赡养老人;老人可选择住在子女家中或住在养老院里,如住在养老院,由赡养子女每月支付费用700元;老人生病住院由轮流照顾的子女垫支医疗费用并照顾起居,待老人出院后凭票据由四子女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