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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吴瑞峰)在KTV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厮打,后又与民警撕扯,将民警的手指咬伤。9月19日,被告人焦某、石某犯妨害公务罪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3个月、缓刑4个月不等的刑罚。
2月14日23时许,在新野县一KTV内,焦某的丈夫、石某等人因消费充卡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撕扯,后汉城派出所与交巡防民警依法传唤焦某等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时,遭到焦某及其弟媳的阻拦,并与公安民警撕扯。撕扯中,焦某将民警孙某手指咬伤。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