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试衣间外行窃 盗贼当场被捉

发布时间:2016-09-28 08:18:2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王香菊)趁顾客试衣服,盗窃他人财物。9月26日,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4月16日下午,张某窜至新野县国税局对面一服装店,趁顾客在试衣服之际,将苏某放在电脑桌上的一包内的手包盗走,内有现金300元及其他物品,又将在试衣服的刘某的钱包盗走,包内有现金400元、手机及购物卡。张某得手后准备逃离时被发现并抓获。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09月2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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