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多举措助推“百日办案竞赛”

  发布时间:2016-09-29 10:30:49


     为贯彻落实为民司法理念,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及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激增形势,围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保持较好的结案率指标及其他质效指标,保证案件收结的良性运转,确保办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平法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助推百日办案竞赛。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平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刘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各科室相互协调,分工负责。审管办承担活动日常事务,结合绩效考核进行奖优罚劣。办公室负责办案活动信息简报撰写,认真做好活动相关的调研、总结工作。政治处负责总结推广办案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宣传办案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司法行政处、机关服务中心要做好办案活动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车辆、经费向一线倾斜,提高服务水平。对因推诿扯皮、服务保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长的责任。

    三各庭科室要讲究工作方法。各部门要将办案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大力进行内部挖潜,庭长带头办案,即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千方百计落实奖惩措施,切实关心、关爱干警,鼓励法官全身心投入办案。要敢管会管,对结案率低、案件积压严重、极不负责任的法官,要敢于批评,确保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四建立通报制度。实现通报制度常态化,每7天进行一次周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月通报。审管办负责通报本院各业务庭办案进度,业务庭庭长应当每周在庭务会上对庭内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要确保提醒及时到位,对连续三次周通报落后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业务庭,院长对其庭长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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