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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王香菊)多次在凌晨趁住院病人熟睡之际盗窃财物。10月19日,被告人袁某犯盗窃罪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7月4日凌晨1时许,袁某窜至新野县中医院住院部某病房,趁梁先生熟睡之际,将其放在病床床头柜上的老年手机盗走,后将该手机以10元价格卖给鲁某。7月7日和10日,袁某再次窜至该医院病房内,分别盗走一部手机和现金28.5元以及身份证、医保卡等物品。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住院病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