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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丁清凌)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卧龙区人民法院打破常规办案时间规律,开启“凌晨执行、双休日执行”的工作模式。11月19日6时,该院执行局、法警队及行政二庭全部干警40余人兵分3路,对17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长期躲藏的被执行人进行抓捕。
经过约1小时的车程,执行一组干警到达蒲山镇倪家洼村被执行人倪某家,对被执行人倪某进行抓捕。2012年,倪某多次从张某处购买猪饲料,后经双方结算,倪某共欠张某饲料款18650元。经张某多次催要,倪某于2015年5月5日向张某出具欠条一份,但未按约定支付货款。2016年6月,卧龙区法院判决倪某支付张某货款18650元,判决生效后,倪某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倪某拒不支付执行款。倪某被抓捕后,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当场签发了拘留手续。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倪某当场写下悔过书并最终与原告张某达成协议,归还执行款16500元。
经过4个多小时的奔波,该院成功抓获、拘留6名老赖。当日19时前,有1名“老赖”自动履行义务,3名“老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其他2名态度强硬不愿履行义务的“老赖”被送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