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拘留480名“老赖”

《南阳晚报》:制裁“老赖”,我省三部门出台的新规将更为严厉

发布时间:2016-12-01 09:43:03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3个月时间,为向“执行难”宣战,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480人。从11月5日起,我省的公检法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制裁“老赖”。昨天中午,在南阳中院举行的“百日执行风暴”通报会上,记者获得了以上信息。

    案例:一次性执行回物品16车

    2014年11月10日,彭某从裴某处租赁建筑施工材料若干,双方同时签订《租赁协议》一份。可是合同签订后,裴某按要求交付了租赁物,而彭某却未能按月支付租金。裴某将彭某诉至宛城法院,要求彭某支付拖欠的租赁费5万元,以及钢管27662.1米、扣件24207个。  后来在案件执行期间,承办此案的宛城法院执行局干警调查得知,彭某并非不愿意履行协议,而是因为他与第三方在工程上有纠纷,租赁的材料被第三方扣押。11月21日早上,宛城法院执行局的干警驱车赶往第三方西峡某工程现场。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对方同意让彭某把钢管和扣件拉走。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事件,执行干警一直留在现场监督装车。直到晚上7时许,钢管和扣件装了满满16车拉出工地。

    数据:3个月司法拘留480人

    据了解,自最高法院、省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任务以来,南阳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向“执行难”问题宣战,自2016年9月1日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黎明行动”、“夜色风暴”、“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掀起一个又一个执行风暴,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活动中,执结案件1899件,实际执行到位案款6.5亿,司法拘留480人,罚款201.6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95人,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了22个百分点。

    进展: 公检法新规严打“老赖”

    在此次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11月5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公检法三部门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时的分工,并对立案、侦查、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  据介绍,《暂行规定》再次强调了法院可对“老赖”先行司法拘留的权力,相比以往的规定,进一步缩短了案件移送、审查等的时限。例如,接到法院移送线索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时限由7日缩短为3日。

    《暂行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过程中,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逮捕的,应当将逮捕决定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并作出判决。  此外,《暂行规定》还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过程中,消极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④3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2月1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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