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剑指“老赖” 力克执行难 我市两级法院三个月拘留480人

发布时间:2016-12-05 09:24:26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张罡)11月30日,记者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两级法院自“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面对执行难问题,剑指“老赖”,3个月时间共司法拘留480人。

    自最高法院、省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任务以来,南阳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向“执行难”问题宣战,自2016年9月1日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黎明行动”、“夜色风暴”、“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掀起一个又一个执行风暴,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活动中,执结案件1899件,实际执行到位案款6.5亿元,司法拘留480人,罚款201.6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95人,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了22个百分点。

    据了解,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11月5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公检法三部门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时的分工,并对立案、侦查、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暂行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过程中,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逮捕的,应当将逮捕决定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并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2月5日《南阳日报》A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