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白丞博 文鹏 朱小旭)“妈,我啥时候说过不养你了?”12月21日,在邓州市裴营乡寇营村巡回法庭上,大儿媳通过微信视频向远在千里之外的婆婆赵老太哭诉。
◆母亲早年离家 儿子拒绝赡养
当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裴营法庭在裴营乡寇营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赵老太今年66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两儿一女,两个儿子已成家立业。两个儿子与母亲有矛盾,赵老太一直随女儿在乌鲁木齐生活,只有女儿周丙对母亲履行了赡养义务。近年,由于自己瘫痪在床,每月需支出一定的医疗费用,赵老太无奈将3个儿女均告上法庭,要求3被告每月每人支付其赡养费500元和医疗费500元;原告生病住院期间,3被告需轮流照看,医疗费3被告均摊;被告周甲返还赵老太老伴儿死亡时赔偿金3.2万元。
赵老太的大儿子周甲表示,母亲在自己和弟弟年幼时就离家出走,未对两兄弟尽到母亲应尽的责任,且自己还代替母亲担负起抚养弟弟周乙(12岁起)长大成人、成家的责任,故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赡养母亲的义务。在庭审中,周甲的妻子代理丈夫出庭。
◆母子多年积怨 视频千里化解
“我们没说不赡养母亲,只要她回来住,我们肯定管。但是我们家里条件差,实在拿不出多少钱。”大儿媳说,由于婆婆一直在新疆生活,30多年来,她都没见过婆婆几面,连自己的孩子都与奶奶很陌生。
邓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村走访,并积极联系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工作,但均未果。
因赵老太远在新疆,又卧病在床,赵老太的小儿子周乙远在广州务工,不能亲自参加现场庭审。为了方便赵老太表达诉求,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表达诉辩意见。
经过法官的努力,赵老太的两个儿子都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双方对赡养的方式及赡养费的标准存在较大分歧。
通过调查、举证,法院当庭判决:赵老太的3个儿女每人每月支付其赡养费500元;赵老太住院期间医疗费支出,3被告均摊;驳回赵老太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