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 四年的“法律白条”兑现了

发布时间:2016-12-26 09:39:02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通讯员 胡晓飞 钮强忠

    “为讨回这笔赔偿款,我们奔波近四年,身心备受煎熬,感谢法官们不辞劳苦,帮我解决了问题!”12月20日,拿到18万元赔偿款的齐某,再三向新野法院的执行法官表达着谢意。

    2013年4月,李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新野县上庄乡康营路口,被大风刮断掉落的树枝砸伤头部致死。该树木原为上庄乡田庄村民委员会所有,2005年3月该村将该路段树木所有权转移给徐某,2012年12月,徐某将该路段树木所有权转移给赵某。案件经新野县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后,最终判决赵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齐某等人189601.56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恶意逃避、规避执行,致使受害人家属历经四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今年以来,新野法院执行法官们采取夜间堵门、凌晨出击等手段寻找赵某,依法查封其房产一处,同时将赵某信息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赵某迫于压力最终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2月26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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