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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李 娜 李军良)王某为朋友担保贷款,可是朋友跑了,作为担保人王某被镇平县法院强制执行。1月10日,镇平县法院执行局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王某被执行干警强行带回法院。
王某为其朋友张某担保贷款,贷款到期后张某不归还贷款,也不见了踪影。信用社向镇平县法院起诉后,判决张某承担还款责任,王某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王某拒不履行还款责任,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张某、王某拒不履行判决。在当天凌晨的专项行动中,王某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当天上午,王某由其家属筹款3万元,履行了判决义务。在当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共带回9人,司法拘留2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执行标的款9万余元。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