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日前,方城县广阳镇窦某等5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从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领到3.4万余元执行款。农民工送给该院干警两面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2013年3月,方城县广阳镇窦某等5人跟随栗某到西峡县人民医院工地打工。打工期间,栗某分别拖欠窦某等5人劳动报酬数千元,栗某分别向5人开具了欠条,但却一直拖欠,窦某等5人遂将栗某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栗某仍未偿付拖欠劳动报酬。
2016年11月10日,窦某等5人申请对栗某进行强制执行。2017年1月10日,栗某因拒执罪被拘留。在拘留所里,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联系家人履行了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