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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2月17日,记者从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该院对辱骂执行法官的石某依法予以拘留,并处以2000元罚款。
2月8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独树镇李某申请执行张某、石某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时,石某甲故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在对石某甲家中一辆越野车进行盘查时,石某甲之子石某在车辆附近阻挠执行。执行法官发现该车并非石某甲个人财产并撤离时,石某对执行法官进行言语威胁,并大声辱骂。鉴于石某对法院执行行为极端不配合,并对执行法官进行言语威胁、辱骂,该院执行局决定将其予以司法拘留。
经过批评教育,石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联系家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但石某也为其鲁莽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不但体验到了被拘留的滋味,还被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