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顾东升 程远景)2月17日,记者从方城县法院获悉,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员的儿子无端辱骂执行干警,被司法拘留,并被处以2000元罚款。 2月8日,方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对该县独树镇农民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时,石某某家人长时间闭门不出,石某某本人故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遂对执行现场停放的一辆白色越野汽车进行盘查询问。此时,被执行人石某某之子石某站在车辆附近阻挠执行,并对执行法官进行言语威胁和大声辱骂,其言行刚好被执行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下来。鉴于石某的恶劣行径,干警果断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惩戒,将其司法拘留,并处以2000元罚款。石某随后经过执行法官批评教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联系家人履行了全部义务。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