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少审法官三八节前回访帮教忙

  发布时间:2017-03-09 08:26:56



    三八节前夕,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辖区司法所,对一名适用缓刑的女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

    2016年8月16日,被告人小文伙同他人聚众以暴力、胁迫方法聚众强制侮辱妇女,情节恶劣。因其犯罪时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亲属代为赔偿了受害人一定损失,且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小文酌情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回访中,少审庭的法官们与未成年犯小文及其家长进行了面对面、近距离的交流,详细询问了小文近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亲手向其赠送普法图书及法律手册,希望她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弃恶从善,好好学习,重新做人。面对法官们亲切的话语,真诚的关怀和温情的劝导,小文低着头表示:今后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做人,不辜负法官叔叔阿姨和周围人的关心。

    唐河县法院少年审判庭,一直以来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放松,同时积极落实判后跟踪回访制度,建立回访帮教档案,在未成年犯缓刑考验期间,定期与社区矫正机构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充实社区矫正内容,加强社区矫正效果,形成了对未成年犯进行惩处、矫治、改造和挽救的帮教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早日回归社会,防止重新犯罪发生。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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