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级法院2017年第一次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庭长办案制度,3月21日,根据申请人的诉前申请,南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带领副局长王玉斌及执行干警,前往邓州市某石油经销有限公司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对该公司总价值1.53亿元的财产进行了查封。
在执行过程中,丁建民对被保全公司的负责人现场进行普法、释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公务,并带领执行人员一起来到被保全财产现场,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应。 通讯员马俊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