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还酒钱 足足拖了19年

——“老赖”认错,好心债主为其向法官求情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4-06 16:43:23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丁清凌 王建业)3月31日凌晨5时,卧龙区人民法院内警灯闪烁,执行法官、干警等30余人兵分三路,开展“亮剑老赖,春季集中执行”行动。

    当日6时10分,执行干警到达石桥镇被执行人白某家中,将熟睡中的白某抓获。据悉,1995年,下岗职工邹某在仲景路经营一家天冠啤酒批发部。白某于1998年2月6日、3月1日分两次在邹某处赊欠啤酒1300捆,价值18980元,并出具欠条两份。邹某多次催要未果,将白某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2000年8月7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白某支付原告货款18980元。

    判决生效后,白某仍不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白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白某外出打工,一直下落不明。自2016年起,白某因患病,经常往返于打工地与南阳之间。2017年3月,邹某发现白某回到南阳。在本次行动,执行干警顺利将白某“请”到法院。

    执行干警向白某讲解了《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法条的规定,阐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白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一次性支付邹某33000元,其中包含货款18980元、诉讼费770元及迟延履行金13250元。邹某考虑到白某目前的身体和家庭状况,谅解了白某,并请求法院对其不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本次集中行动,卧龙区人民法院共拘传12名被执行人,其中,执结案件6件,对6名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同时,法院将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部分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出处:4月6日《南都晨报》第A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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