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李娜 李军良)镇平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处置扣押财产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5日,被告人王某因借贷纠纷被吴某起诉至镇平县法院。当月18日,经吴某申请,法院裁定将王某所有的一辆轿车予以扣押。被告人王某在车辆被扣押后,私自将已经开到法院的车辆开走,后隐藏拒不交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隐藏、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镇平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该案的法官提醒,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权威和司法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拒不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无视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
“老赖”耍赖 难逃法网
本报讯 (记者赵黎 通讯员刘蕊 吴源源)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但这一回,家住法院门口不足300米地方的被执行人卢某却打错了算盘,终究没有逃过执行人员的火眼金睛,被逮个正着。
2008年11月初,申请人程某到被执行人卢某承包的建房工地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在二楼粉刷墙时,因钢管脱落,致其从二楼掉下摔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判决卢某与另两名被执行人分别赔偿程某157641.38元的50%、30%、20%。判决生效后,三人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于是,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另两名被执行人都分别履行了义务,只有卢某一人逃避执行,执行人员经多次去其家里寻找都扑了空。
3月30日凌晨6时许,桐柏县法院执行人员在将强制带回的老赖送回法院途中时,突然把车停在了卢某家的副食店门口(离法院不足300米),快速进屋查看,依然没有看到卢某的身影,卢某妻子连称其不在家,外出打工去了。执行人员不想放过一丝线索,几个屋子仔细查看,仍没有找到。正当众人准备离去时,“哐当”一声,副食店里的货架柜响了,执行人员将其妻子拉到一边,走到货架柜后,看见了躲在床下的卢某。卢某侥幸地认为凭借自己家毗邻法院的优势,可以随时洞悉执行人员的行动,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心虚的卢某因为紧张,最终还是暴露了自己。
频繁偷盗 触犯刑法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王云 赵钦)连续数日盗窃多家商铺内物品的张某,被抓后不以为然,却没想到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近日被新野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2月,被告人张某窜至新野县城区某超市,盗窃该超市内萨其玛一块和营养快线一瓶。自认为尝到了“甜头”的张某次日又溜达至新野县南段刘某经营的副食门市,将刘某的钱包盗窃走,内有现金60元。第三天,张某又来到新野县东段某小学西隔墙的小卖部,盗窃香烟一盒。第四天,张某又折返至新野县北段某瓷砖门市,在柜台内盗窃物品时被现场抓获。
经新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遂作出以上判决。
夫妻互殴 双双获刑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夫妻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引发厮打,导致双方受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经法院审理,均被判处刑罚。
2016年7月22日,被告人孙某和妻子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厮打,在打斗过程中,孙某将李某摔倒在沙发上,李某起身从身后茶几上拿了一把水果刀,将孙某左胸部戳伤,孙某从家中堂屋的茶几上,拿了一把锤子将李某头部砸伤。经内乡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告人孙某、李某的伤情均属重伤二级。
内乡县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李某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孙某、李某自案发至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二被告人系夫妻关系,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宣告缓刑,为了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打击犯罪,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孙某、李某犯故意伤害罪,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