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7-04-11 17:03:46


    本报记者 吕文杰 通讯员 丁清凌

    4月4日上午,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一行三人来到方城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将一笔执行款送到受伤农民工苑某手中。得知是执行局长亲自送来执行款,苑某家属紧紧握住江毅轩的手,感动得热泪盈眶。

    苑某在为杨某安装自来水管时,因梯子滑落,导致苑某摔伤,经鉴定苑某属九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苑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2016年2月28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赔偿苑某经济损失72401.23元,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并且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长期不在南阳。而苑某第一次手术后已是家徒四壁,经济非常困难,急需执行款来维持生活。于是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某,督促其履行义务。4月4日上午,法院干警前往郑州蹲守,慑于法律的威严,杨某和苑某达成和解,杨某筹钱4.5万元,通过其家属送到卧龙区法院。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苑某住院行动不便,江毅轩决定驱车前往方城县,把执行款第一时间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谢谢法官们,这笔钱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这下我的医疗费有着落了。”法官们临走时,苑某还一个劲地连声道谢。

文章出处:4月11日《南阳日报》第A7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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