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司法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这些“老赖”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7-04-13 16:30:51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延波 范邓瑞)4月10日,新野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公安局刑警队到县拘留所,现场对10余名“老赖”宣布,他们由司法拘留转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拘留。

    在拘留所内,执行法官当着被拘留人员向公安干警移交了被执行人乔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材料,并向其他被拘留人员释明,乔某由于严重拒执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现场的刑警向“老赖”告知,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必须予以履行,否则公安机关将结合拒执情节,让被执行人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集体谈话后,一名被执行人站起来说:“本来以为最多拘留我们15天就可以被释放了,谁料赖账还要被判刑,看来,不积极配合法院还清借款是行不通的。”

文章出处:4月13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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