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赡养纠纷 闹上法庭 八旬老人告儿子,九旬老人来旁听

发布时间:2017-04-14 17:11:15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郭彤影 李娜)4月13日,镇平县卢医镇东风村的村民一大早便来到了村部,原来是卢医法庭要在这里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今年83岁的张老太是镇平县卢医镇东风村村民。她生育子女3人,长女已去世,还有两个儿子。自丈夫去世后,她长期跟着小儿子生活,大儿子对她不管不问,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329元,承担50%的医疗费。

    因张老太年迈,且文化水平不高,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她进行法律援助。

    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大儿子和大儿媳情绪激动,认为他们不存在不赡养母亲的行为。以前他们在外打工时还给母亲寄过钱,这几年也委托女儿给过母亲钱。张老太说:“辛苦把你(大儿子)拉扯大,如果不想赡养,把养你18年的花费拿出来,咱们可以断绝关系。”大儿子刘某则指出母亲偏心,从小对自己不关心,现在他条件困难,仅靠种地养活一大家子,只能供给母亲吃喝,实在拿不出钱。庭审中,婆媳几次差点当场对骂,被审判长严厉制止。

    眼看调解无果,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40元,每年7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小麦300斤,每年11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玉米100斤,并负担原告医疗费用的50%。

    旁听庭审以后,一位年过九旬的老太太说:“我今年90多岁了,孩子们都孝顺得很。对比他们,我很知足。”

文章出处:4月14日《南都晨报》第C7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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