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杨奇 王阳
“你是个好人,你们都是好人……”日前,在南召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两位老人拉着执行局长余承品的手,不住道谢。
2015年5月18日,南召人李某骑电动车不慎将同镇的张某撞伤。次年6月,南召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赔偿张某5万余元,但这笔钱对于21岁的李某来说是难以承受的重负。李某自幼跟随爷奶长大,家中仅依靠种两分薄地出产些粮食,养一头山羊挤点羊奶。李某撞伤张某时,刚毕业不久,读书上学欠下的账还没还完,工作也还没着落。面对突如其来的赔偿,李某选择了逃避。
2016年12月,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干警即到李某家中查访,然而既见不到李某本人,也问不出李某去向,更查不到李某有何财产。本案执行工作几乎停滞。
4月8日,在南召县法院开展“春晓突击战”抓捕“老赖”的中途,余承品带领执行干警冒雨再次来到李某家。一进房间,李某的爷爷就开始诉苦。从老人的述说中,余承品感受到老人对孙子的心疼,也感受到老人对这件事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心酸。于是,余承品先从情感角度入手,一方面表示理解老人对李某的爱护,一方面将张某受伤后的情况做了介绍。然后,又给老人讲道理,讲明勇敢面对困难和遵纪守法对年轻人成长的重要性,再把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可能会给李某带来长远的不利后果,一一分析。最后,老人承诺会想法与李某联系,并于下周到法院协商解决。
到了约定时间,老两口来到执行局办公室。余承品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申请人张某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原来,当天余承品离开李某家后,即与张某取得联系,交谈中了解到张某家境尚好,主要是气不过李某的态度问题,所以才坚决要求强制执行。余承品将李某的实际情况向张某做了介绍,告知他如果坚持,法院肯定会强制执行,但是一个年轻人可能就这样被压倒了,询问他是否有让步余地。张某思索片刻后,决定放弃部分赔偿款。
老两口知道了前因后果,不住口地感谢余承品,并当场拿出李某汇来的钱款,又托亲戚送来一部分,把案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