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管银森 王明芝)两位“麻友”因赌资纠纷发生争吵,后用麻将对砸,导致一人右眼晶状体脱位,另一人不仅被判刑,还要赔偿12万余元。
2015年7月11日,贾某和王某与朋友在茶馆打麻将,因赌资纠纷二人发生争执,相互辱骂,后二人用麻将对砸。厮打期间,贾某用麻将砸中王某的右眼,致其受伤。2016年3月8日,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判赔偿王某医疗费等费用23265.87元,但其至今分文未付。同年9月9日,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81552.65元。
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因赌资纠纷将原告眼睛打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原被告过错程度,被告应承担80%共计126714.52元损失赔偿责任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