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17-04-27 09:36:46


    本报讯(通讯员周勤秦柯)“垂首凝思,执法路上自律否?扪心自问,身为法官慎独乎?”纪检组提醒。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史新珍在法院微信工作平台发布一条微信提醒。打开该院工作平台微信群,干警们经常收到这样不定时的廉政提醒,这是该院依托网络,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廉政警示动态化、廉政信息生活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将预防监督关口前移,抓好廉政教育。依托“微信热”,拓展廉政教育渠道。该院充分利用微信特点,建立了法院工作平台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发送廉政提醒,让正能量通过微信广为传递。关注“微言论”,构建交流互动平台。该院借助微信这一喜闻乐见的交流方式,为广大干警搭建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交流平台,实现了时空上的延展性,营造“廉政知识随时学、廉洁动态时刻知”的氛围。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廉政教育中。通过发送廉政提醒,以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廉政教育渗入干警心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广大干警随时绷紧廉政弦。

文章出处:4月27日《河南法制报》第21版:法治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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