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麻友”互殴 法院判赔

发布时间:2017-05-02 10:04:36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因为赌资发生纠纷,唐河县的两位“麻友”发生打斗,最终导致王某右眼晶状体脱位,而被告贾某最终也因自己的不理智自吞苦果。

贾某和王某与朋友在茶馆打麻将,因赌资计算发生争执,引起相互辱骂,发展到二人相互用麻将牌对砸,期间,贾某砸中王某的右眼,致其受伤,后王某被送到医院治疗。经唐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王某右眼晶状体脱位,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后经南阳科威临床鉴定所鉴定,王某右眼损伤符合八级伤残标准。

唐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因赌资纠纷将原告眼睛打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原被告过错程度,被告应承担80%的损失赔偿责任为宜。遂根据原告举证情况,判令被告贾某赔偿原告王某后续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26714.52元。

文章出处:5月2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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