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电费“涨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09-10-19 08:53:24


编辑同志:

我在某小区居住。小区物业公司每月向业主收电费时,均以高于电力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请问,电费在小区内“涨价”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网友:小李

小李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当地电力部门应向每一位业主直接收费;若物业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代收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违者即违法,可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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