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0:20



◀罗某在2013年购买了一套由南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的房屋,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是对方并没有如期交房。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罗某退房诉求,该房地产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该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最终使该公司认识到拒执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义务。5月5日,年近六旬的罗某拿到了执行款。

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王萨娜摄影报道


文章出处:5月9日《河南法制报》第07版: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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