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假印章获利 缓刑加罚金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9:04


本报讯 (记者王淼)镇平县法院审理一起伪造宝玉石鉴定证书案,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追缴违法所得4000元。

经查,罗某伪造“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某某)”钢印模,非法为一些不良商贩伪造玉石鉴定证书。假货劣质货摇身一变,由于有了“国家认证”,身价倍增,而假证书普通人无法鉴别真伪。据罗某供述,其近年来一共做了数百张,非法获利4000元。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印章包括印形和印影,印影是加盖在纸张等物体上所呈现的形象。本案被告人罗某在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情况下非法伪造该事业单位的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对罗某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5月9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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