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张萌萌
“我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我们也想与对方和解,履行义务。”5月8日,被执行人庞某的家属带着16万元现金对办案法官如是说。
2015年,马某与庞某因民事纠纷引发诉讼,西峡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庞某支付马某17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庞某迟迟不履行义务,马某向西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查明庞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是除了执行干警第一次联系庞某,庞某支付了1万元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他,庞某还擅自将执行干警贴在家门口的公告和传票撕掉,故意逃避执行。日前,执行局干警凌晨突击,将庞某堵在被窝。当执行干警传唤庞某到法院履行义务时,庞某竟先后拎起煤气罐和椅子向干警砸去,并用污言秽语辱骂执行干警,态度极为恶劣,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5月5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对庞某立案侦查。面对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庞某主动向办案人员承认错误,并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虽然庞某履行了义务,但他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暴力抗法,擅自撕毁法院公告,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标准,其仍面临法律的制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