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活动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一、设立固定巡回审理联系点。新野县法院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理联系点,定期到巡回审理点审理案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并及时开展“法庭进乡村”活动,规定对邻里、赡养、损害赔偿等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以及其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一般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办案,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二、实行院长大接访制度。该院规定每周一为院长集中接待日,院长、副院长统一在立案大厅内接访,聆听群众诉说,现场解决诉求,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民生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查督办。
三、推行案件回访制度。该院定期组织法官对民生案件当事人进行逐一回访,了解他们对案件裁判结果的想法,防止出现案结事不了的现象。同时,了解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有枉法裁判、执行人员是否有违法执行的违法行为;是否有收受财物、接受吃请、索拿卡要的不廉行为;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对当事人冷漠、蛮横、推诿的态度不端行为;是否有不遵守司法礼仪,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不规范行为等,确保民生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和依法执行,维护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