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发布时间:2009-10-22 08:39:30


编辑部:

 

20099月,我朋友张某有事借我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交警队找我进行民事赔偿调解,说我是车主,肇事者逃逸,我应赔偿。请问该由我赔偿吗?

 

读者:张明杰

 

张明杰:

车辆出借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所适用的只能是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出借行为中出借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出借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借人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一是出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制动性能不良;二是出借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的,如出借无证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车辆;三是将车辆出借给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没有尽到对借用人驾驶资格审慎地审查义务,如借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借车型不符的人员;四是将车辆借给虽有驾驶证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如有驾驶证却醉酒的人员。如果你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你在赔偿后,可以向你朋友张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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