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魏锞)冒用他人信息补办信用卡归自己使用,透支消费10万余元。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完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占某用自己的信息办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并在与陈某做生意期间交给陈某短期使用,用完后再把卡收回。2014年6月之后,占某与陈某散伙,便收回了信用卡。2015年6月,占某和银行联系后被告知,因为综合评分不够,信用卡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补办,占某便将信用卡剪掉不再使用。直到2016年4月份,占某想办理个人信贷时,才发现自己之前停用的信用卡在2015年8月18日被挂失补办,且之后一直在消费,截至2016年4月底总欠款10万余元。占某十分疑惑,立即将卡冻结并拨打了补卡时留下的电话,这才发现补卡人原来是以前的合伙人陈某。占某通过表哥和陈某沟通,陈某表示只愿意还5万元,占某不同意,要求陈某先还一部分钱再说,但陈某一直不还,占某无奈报警。
据陈某供述,他与占某做生意时,占某同意他使用这张信用卡,生意散伙后就没再用。2015年8月,他收到一条信息,点开网址后发现这张信用卡还能用,于是,他就用占某的身份证号挂失补办了信用卡。陈某激活了新信用卡后,供自己消费使用,先后透支了10万余元。补办卡的时候,他没有征求占某的意见。占某打电话让他还钱,他还了19000元,就没有再还钱了。陈某称,信用卡上的钱是他透支的,但在补办信用卡前,占某的信用卡透支了4万元是他还的,到现在占某都没有还他。案发后,陈某的妻子已经将钱还清。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