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刑事自诉震慑老赖

发布时间:2017-05-23 10:35:35


    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郭亚海 王崇

    “胡某、李某等四人以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经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现向你宣读逮捕决定。”镇平县法院刑庭法官说。“你们来真的?”胡某慌了。胡某费尽心机利用各种手段,长期躲避法院的执行,鉴于胡某的恶劣行径,镇平县法院引导李某等四人提起刑事自诉,从而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镇平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需要和另一被告人胡乙分别连带赔偿四名受害人损失。服刑完毕后,胡某外出,法院通过调查,没有发现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此案的法官并没有放弃,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胡某的行踪,最终找到胡某,将其司法拘留15日。

    在司法拘留过程中,承办法官见到了胡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胡某态度强硬,仍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另外,胡某拒不申报财产,且经镇平县法院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胡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胡某一看要坐牢,一下子慌了神,主动要求和家人联系。鉴于坐牢的威慑,胡某的家人履行了全部义务。随后,李某等四人向镇平县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承办法官经合议后认为自诉人已经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符合法律规定,准予了自诉人的撤诉申请。

文章出处:5月23日《南阳日报》第A7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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